7月11日下午,驻县公安局纪检监察组组长、党委委员常维东到怀远县交管大队,对大队班子成员进行集体廉政谈话,局党委委员、局长助理施海滨参加会议。
会上强调,此次廉政谈话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四句话、十六字”总要求,认真落实局党委关于加强政治建警和县局开展集中警示教育活动的具体举措,目的是增强交管大队班子成员廉洁从政意识,严明做人、处事、从警的纪律红线和道德底线,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和队伍管理的主体责任,严防队伍违法违纪问题发生。
会议要求,一是要增强责任意识,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近年来,交管大队在业务工作和队伍建设取得一定成绩,得到了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和县局党委的充分肯定,但队伍在日常执法办案、“四风”建设等方面还面临一些不容回避的问题,特别是今年省第八巡视组交办的事故处理中队民警违法违纪问题,教训深刻。因此,大队班子成员要落实主体责任、严格督促指导,强化队伍风险排查和日常警示教育,切实担负起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队伍管理的直接领导责任,把责任扛在肩上、记在心上、落实在行动上;二是要加强团结,严于律己,带头廉洁自律,要自觉维护班子的团结和威信,思想上要做“清醒人”、行动上要做“明白人”,要坚定理想信念,补足精神之“钙”,坚决防止信念动摇、理想滑坡,做廉洁自律带头人;三是要牢记宗旨,自觉接受监督。在座的各位,要自觉接受来自上级的监督,要习惯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自觉抵制不良习气;四是要认真改进作风,切实推进工作。交警部门是与群众打交道最多的警种之一,是公安机关的重要“窗口”和“门面”。要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摆在最重要的位置,坚决防止各种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