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8年“五一”期间廉洁自律
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8-04-27 15:01    来源:怀远县纪检监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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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党委,县委各部委室,县直各党(工)委、党组:
   “五一”将至,为进一步巩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切实纠正“四风”,防止节日“腐败”,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严守党纪法规,努力营造崇廉尚俭的节日氛围,现就“五一”期间有关纪律要求如下:
   一、严明纪律要求
   各乡镇、各单位特别是领导干部要严格落实省委“三十条”、市委“二十八条”、县委“二十一条”规定精神,自觉抵制不良风气,带头倡导勤俭过节、文明过节、廉洁过节,自觉遵守“八个严禁”:严禁违规公款吃喝或安排宴请等活动;严禁借节日之机用公款购买、发放、赠送购物卡;严禁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实物;严禁公款旅游或借其他名义变相游玩、公款消费;严禁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安排的观光旅游等活动;严禁接受管理服务对象的宴请、礼品、礼金等;严禁使用公车或借用管理服务对象的车辆进行探亲访友等活动;严禁违规参加同乡会、校友会,出入私人会所,违规操办婚庆事宜借机敛财。
    二、压实主体责任
    各乡镇、各单位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强化责任担当,抓好责任落实。要加强对本乡镇、本单位党员干部的日常教育管理和监督,做到抓早抓小,切实做到早提醒、早制止、早纠正。党员领导干部要以上率下、率先垂范,不折不扣地执行廉洁自律和作风建设各项规定,带动党员干部作风转变,推动节日期间崇廉尚俭良好风气的形成。
    三、严格监督执纪问责
    县纪委将认真落实监督责任,针对节假日期间可能发生的“四风”问题,将加大监督检查和明察暗访工作力度。对无视纪律规定、顶风违纪的行为,一律从严处理,既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又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典型问题将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始终保持正风肃纪的高压态势。
    
    
                           中共怀远县纪委
                           2018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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