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山镇袁庄村党支部委员、报账员赵同利在操办孙子满月酒及生日宴时违规收受礼金等问题。2015年4月,赵同利与儿子置办酒席9桌为孙子操办满月酒,收受礼金计6200元,其中村“两委”干部及村民礼金计1300元。2016年2月,赵同利和儿子置办酒席15桌为孙子操办周岁生日宴,收受礼金计16500元,其中村“两委”干部及村民礼金计1100元。2017年6月,赵同利将2400元上交县财政。赵同利还存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侵占集体资源和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等行为。2018年3月2日,怀远县纪委给予赵同利开除党籍处分,收缴涉案违纪款上交国库。
万福镇砖桥村违规公款吃喝等问题。2014年12月,经部分村干部口头商议,砖桥村决定以村委会办公房屋维修名义虚列开支套取集体资金17131元,其中10158元用于支付村级招待费。综合其他违纪行为,2018年3月5日,怀远县纪委给予村党支部书记陈亭撤销党内职务处分,给予村党支部委员陈永飞党内警告处分,收缴涉案违纪款上交国库。
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全县广大党员要以典型案例为鉴,引以为戒。各级党组织要进一步夯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既要强化经常性教育,警示大多数党员干部的同时,扭转少数党员干部不以为然的事外人心态,也要在建章立制上下功夫,用刚性制度约束党员干部的行为规范。各纪检监察组织要进一步做实监督责任,把工作精力集中到监督执纪问责的第一线,加大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及“四风”问题的执纪审查力度,对不收敛不收手,仍顶风违纪的,县纪委将坚持“一案双查”,对落实“两个责任”不力的,将视情进行责任追究。
中共怀远县纪委
2018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