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报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
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线索的通告

时间:2018-08-03 10:55    来源:怀远县纪检监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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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中央纪委《关于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的意见》文件精神和省、市纪委工作部署要求,切实把扫黑除恶同反腐败斗争和基层“拍蝇”结合起来,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县纪委监委决定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严肃查处涉黑涉恶腐败问题。请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踊跃举报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线索。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举报内容

(一)党员干部和其他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采取暴力、威胁等手段,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等问题;

(二)以威胁、恐吓、滋扰等手段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非法开采矿产资源等问题;

(三)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等问题;

(四)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勾结黑恶势力煽动闹事、侵害群众安全和利益等问题;

(五)在脱贫攻坚资金分配、项目安排、基础设施建设过程中,勾结黑恶势力截留私分、巧取豪夺、欺压群众等问题;

(六)党员干部和其他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放纵、包庇黑恶势力,甚至收受贿赂或者在黑恶势力设立的公司、企业入股分红,徇私舞弊,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等问题;

(七)各乡镇(区)党(工)委和政府(管委会)、政法机关、相关职能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工作推进不力、态度消极暧昧,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工作玩忽职守、失职失责等问题;

(八)各纪检监察组织履行监督责任不力,对涉黑涉恶腐败问题该发现没有发现、发现后不报告不处理或处理不及时不到位,因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造成严重后果和不良影响等问题。

二、举报方式

(一)举报地址:怀远县禹都大道行政办公中心县纪委监委信访室

(二)举报电话:怀远县纪委信访室 0552-8212691

(三)举报信箱:县纪委监委信访室门旁


 


 

中共怀远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怀远县监察委员会

2018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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