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人都去世了,怎么还在吃低保?”去年,安徽怀远县组织对扶贫领域开展专项巡察时,发现早已在2014年5月确认死亡的人竟然直到2015年2月还定期领取低保金,而随后的走访中又发现不止一户存在已购车购房却仍然享受着补贴的情况,巡察组迅速将此类存疑线索移交给县纪委调查处理。
随后的调查,让县纪委调查组大吃一惊:死亡后继续享受低保待遇44户共计83785元;购车户享受低保待遇15户共计126468.8元;购房户享受低保待遇11户共计54374.8元……涉及81户居民违规领取低保金共计344428.4元。
81户,34万。庞大的数字让调查组皱起了眉,这么多人存在违规享受低保待遇,问题到底出在哪?调查组通过比对违规享受低保户的申报审核材料,并没有发现可疑之处,那么问题的关键就在低保的管理上。
调查组找到河溜村、罗新庄村、大成村等几个村的干部和低保主管部门有关人员了解低保申请及管理的情况,最终将问题的焦点放在了河溜镇负责此项工作的镇民政助理员房维光。
“请你谈一下罗新庄村罗德美的情况?”
“我知道,罗德美是低保户,已死亡,我已经申报把她的低保待遇取消了。”房维光很快回答道。
“什么时候取消的?”
“这……好像是2015年年初吧……具体的我不太清楚……”
“罗德美2014年4月就已经死亡,为什么直到2015年 你才申报取消?”调查人员将罗德美死亡信息材料放到房维光面前,房维光顿时哑口无言。
起初,每一位贫困户的情况房维光都能够说上一二,但随着谈话的深入,在相关证据面前,斩钉截铁的“我知道”变成了“不清楚”,最终在证据面前,房维光坦白了自己在工作中不细致,把关不严的情况。对于每个村上交的低保申请,第一关的审核把关细致谨慎,但随后的动态管理却出现了“断层”,需每年更新的动态数据变成了时不时更新。房维光作为这项工作的责任人却未将此项工作的规定放在心上,将“管而不理”的问题看得理所应当,没有定期下村核实,也就更谈不上及时更新数据了。
2018年4月26日,经县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给予房维光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对其涉案违纪款予以收缴,上交国库。对落实低保动态管理工作不力、未正确履行职责的罗新庄村、河溜村“两委”干部,结合其他违纪行为和具体情节,分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留党察看、撤销党内职务的纪律处分。
“脱贫攻坚工作任重道远,贵在务实精准,我们纪检监察机关一定要坚守职责定位,深挖细查,揪出有隐蔽性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强纪律保障。”怀远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说。(怀远县纪委监委宣传部 葛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