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强化人民陪审员的廉洁自律意识,日前,怀远县人民法院举行了新任人民陪审员集体廉政谈话,县纪委监委驻县人民法院纪检监察组组长贾艳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强调,人民陪审员应与法官接受相同纪律约束,共同树立良好的司法职业形象,要规范庭审中的言行,不得与诉讼各方随意打招呼或有特别亲密的言行,不得在法庭内做与庭审无关的事情;人民陪审员在法院执行职务期间应严格遵守庭审纪律和回避制度、《人民陪审员法》及其他各项法律规定和法院各项审判工作规章制度,要加强对法律知识的学习,熟悉掌握审判业务,不断提高业务素质和审判能力;人民陪审员应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和自制力,无论是在业内还是业外都要做到严格自律,不单独会见一方当事人及其代理人,不接受当事人的款待、财物和其他利益,不随意出入高档场所,拒绝牌局、酒局,在细微之处展现良好的司法礼仪,彰显司法权威,做到自觉维护司法形象。廉政谈话后,参会的人民陪审员纷纷表示,在今后的陪审工作中,一定会加强学习,提高陪审能力,严格遵守审判纪律,恪守司法廉洁,做到廉洁自律,认真履行好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