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坚决破除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推动纠治“四风”工作高质量发展的调研

时间:2020-02-06 16:25    来源:怀远县纪检监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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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强调,巩固拓展作风建设成效。深化治理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只表态不落实、维护群众利益不担当不作为、困扰基层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问题。

2019年,按照中央纪委全会部署要求和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机关工作安排,在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领导同志指导下,党风政风监督室会同有关单位开展“坚决破除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专题调研,全面梳理党的十九大以来纪检监察机关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取得的工作成效,深入分析存在的问题及成因,力求精准推动纠治“四风”工作高质量发展。

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取得明显成效

党的十九大以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立足职责定位,把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摆在突出位置来抓,各项工作进展顺利、效果明显。

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坚决破除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机关自觉对标对表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在深入调研基础上向党中央呈报专题报告,印发《关于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工作意见》,将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纳入政治监督范畴,作为纠治“四风”首要任务。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提高政治站位,普遍从加强政治建设、严明政治纪律的高度,深化巩固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成果。

加强对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自觉把“两个维护”作为纪检监察工作的“纲”和“魂”,坚持党中央决策部署到哪里,监督检查就跟进到哪里,加强对落实新发展理念,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等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坚决查处不敬畏不在乎、行动少落实差、脱离实际、弄虚作假等突出问题,为中央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提供了坚强纪律保障。

重点整治基层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机关扎实推进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推动解决脱贫攻坚、教育医疗、生态环保、食品药品安全、统计造假等领域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加大查处力度,聚焦群众痛点难点焦点,坚决查处纠正漠视群众利益和诉求、为民办事庸懒散拖、冷硬横推等突出问题,加强督促督办、直查快办,对失职失责从严问责。

监督保障“基层减负年”各项措施落地见效。中央纪委国家监委认真贯彻中央办公厅《关于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的通知》精神,落实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专项工作要求,在带头反对形式主义、做好减负工作的同时,督促加强对减负主体责任的监督,加大对困扰基层形式主义问题的查处力度,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典型问题。中央纪委组织修订《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进一步增强问责的政治性、精准性、实效性。

在实践中形成了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在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强化责任担当,坚持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把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贯穿于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巡视巡察、案件审理全过程,在强化政治监督、落实“两个责任”、精准调查处置、做好“后半篇文章”等方面探索形成了一些可总结、可复制的经验做法。

当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主要特点和表现

从调研情况看,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取得积极成效,但有的问题还十分顽固,有的问题虽然面上得到遏制,但又出现新动向、新表现。

在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方面,不用心、不务实、不尽力问题仍然存在,影响政策落实效果。一是重形式、轻实效。“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的问题在一些地方和部门较为突出。有的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流于形式、搞舆论造势,缺乏实际行动和具体措施。二是脱离实际、不深不细。有的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不加消化、囫囵吞枣,对接落实时不考虑自身实际,配套跟进不及时,政策执行“不接地气”。三是急功近利、层层加码。少数地方不计成本、不顾长远地升格加码、提高标准,看似讲政治,实际上架空了中央政策要求。

在履职尽责、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方面,慵懒怠政惯性犹存,影响高质量发展。一是层层“甩锅”不作为。有的单位部门习惯于把问题往上推、把责任往下移,出了事把板子打向基层,把层层压实责任变成层层向下“甩锅”。有的职能部门片面强调“属地责任”,许多应该部门做的,或者部门与地方协调解决的问题,最后都推给地方。二是拍脑袋决策乱作为。有的领导干部日常学习欠账多,能力不足还不注重调查研究,该解决的问题不解决,不切实际的工作却压着干。三是欺上瞒下假作为。有的干部习惯于报喜不报忧,讲成绩多、谈问题少,甚至编造假数字、假情况、假政绩欺骗上级。

在联系服务群众方面,消极应付、态度冷漠现象时有发生,影响群众获得感。一是对群众诉求推脱不管。有的党员领导干部没有把岗位职责上升到为人民服务的事业高度,对工作没有激情,对群众没有感情,对解决群众诉求没有耐心。二是为群众办事质效不高。有群众反映,现在门好进了,脸也好看了,但事情仍然难办,“管卡压”变成“推绕拖”。三是做表面文章搞花架子。基层反映,一些干部工作重“显绩”不重“潜绩”,对关键性事务和深层次问题避而不管。

在为基层减负方面,会议多、文件多、督查检查考核多的问题由明转暗,基层压力由有形变无形。一是在印发文件方面,有编号的红头文件有所减少,但以电话通知单、工作便函、群发微信短信、手机APP推送等代替下发文件的现象有所增多。二是在召开会议方面,正式备案通知的会议少了,但有的地方和部门套会、陪会现象多了,会议时间拖长、人员增加,质量效率未见提高。三是在督查检查考核方面,有的地方和部门借“调研、座谈、观摩”之名的督导检查并没有明显减少,形式留痕、评价单一等问题没有根本解决。四是“指尖上的形式主义”不容忽视,有的地方和单位把手机APP、微信等作为工作管理的延伸,上边动动手指,下边就要快速响应,基层干部时刻处于待命状态,心理压力较大。

产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深层次原因

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禁而不绝,其根本原因在于一些影响整治效果的深层次问题没有得到有效解决。

思想根源问题远未根除。一是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树得不牢。有的党员干部没有把人民利益放在首位,“不怕群众不满意,就怕领导不注意”。为迎合领导要求,不惜急功近利、弄虚作假。二是官本位思想严重。有的党员干部对上唯唯诺诺,对下颐指气使。有的耍官威、摆架子,好大喜功,搞家长制、一言堂。三是个人利益至上。有的领导干部信奉自私自利的个人利己主义,只想当官不想干事,只想揽权不想担责,只想出彩不想出力。

正视问题、刀刃向内的政治自觉尚有差距。一是政治意识不强。一些党员领导干部政治站位不高,面对严峻复杂形势,没有从政治高度认清现实危害,没有攻坚克难啃硬骨头的劲头,满足于一般性部署、泛泛地抓。二是把自己摆进去的意识不强。有的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手电筒只照别人不照自己,跳出自身谈整治,习惯性地向下压责任,只要求下级查摆整改,自己的问题谁都说不得、碰不得。三是为基层排忧解难意识不强。有的地方和部门指导基层工作只列不可为、不教怎么为,只挑毛病、不做激励。有的上级部门抓工作以问责开路,片面地用问责情况评判业务成效。

领导方式和工作方法不适应高质量发展要求。一是能力不足、本领恐慌。有的党员干部能力素质跟不上形势任务发展的需要,老办法不管用、新办法不会用、硬办法不敢用,只得以形式主义掩盖能力缺失。二是领导方式陈旧、创新办法不多。有的工作中有惯性思维和路径依赖,一提工作就是开会、发文、检查,在工作创新上玩概念包装,看着花样翻新、热热闹闹,实际上换汤不换药。三是工作不深入、浅尝辄止。有的地方抓整治工作浮光掠影,许多措施是表面的、浅层的、大水漫灌式的,没有真正从职能职责、利益格局、体制机制等方面深入系统地研究解决。

制度建设和制度执行仍然有短板弱项。一是考核评价有偏差。有的考核指挥棒走偏,指标体系设置繁杂、目标模糊,标准主观、方法粗放,让基层无所适从。有的考核中一票否决事项过多,一刀切、一锅煮问题突出。二是正向激励不到位。基层反映,现在干部感受最多的是检查多、要求多,相对来讲激励办法不够、措施不实,容错纠错制度落实起来还有难度。三是基层权责不匹配。一些工作任务被层层分解到乡镇街道,工作标准高,时间要求紧,但又没有配套相应的权限和资源,基层“接不住”,但又“不得不接”“不敢不接”,只能以形式主义来应付。

监督执纪问责不够精准。一是监督不聚焦。有的纪检监察机关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新动向、新表现发现不及时,监督不到位,纠治不力,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力度不够。有的跟踪问效不够,“后半篇文章”滞后,整改效果没有显现出来,成果没有巩固住。二是执纪尺度把握不准。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隐蔽性强,给调查、取证、定性带来较大难度。有的纪检监察机关执纪标准不一致,忽左忽右,畸轻畸重。三是问责泛化、简单化。有的追责、问责不分,直接责任、领导责任不分,搞“轮流坐庄”式问责,问责效果不好。

推动纪检监察机关纠治“四风”工作高质量发展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纪检监察机关坚决破除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必须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精神,立足自身职责,巩固拓展作风建设成效,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深化治理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只表态不落实、维护群众利益不担当不作为、困扰基层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问题。

大力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常态化。牢牢把握“两个维护”这个政治监督的首要任务,突出县处级以上党政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重点查处在“两个维护”上有温差、落差、偏差,落实党中央政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等突出问题。坚持党中央决策部署到哪里,监督检查就跟进到哪里,坚决查处和纠正空泛表态、弄虚作假、脱离实际搞“形象工程”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对于因为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造成严重政治后果,给党和人民事业带来重大损失的,首先从政治纪律查起,从讲政治的高度彻查严处。

压实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的主体责任。督促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发挥“头雁效应”,担负起带头防治、自觉抵制、主动整治的责任,带头开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大排查。特别是督促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针对发文、开会、督查、考核中变相加重基层负担的问题,坚持刀刃向内、自上而下,研究提出行之有效的解决办法和措施。加强对有关督察检查中涉及移交问责工作的监督指导,督促落实主体责任,完善工作程序,明确职责边界,保证纪检监察机关专责专权。

深化主题教育破解思想根源问题。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突出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这一重要内容,推动解决思想根源问题。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深入学习领悟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重要论述精神。深入推进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筛选典型案件开展警示教育,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强化震慑、教育和警醒效果。

从治理高度完善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治“四风”长效机制。督促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相关配套制度开展“回头看”,列出问题清单。督促地方和部门优化基层政府职责体系,建立重实绩、重实干、鼓励创新、激励关怀的考核评价体系,着力破除体制机制障碍。修改完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数据统计指标体系,在向社会公布的统计指标表中增加查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情况。加强对查处“四风”特别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情况的分析研判,针对不同层级、不同地区、不同领域问题,精准提出对策措施。坚持系统治理、综合治理,发挥群众监督、舆论监督作用,“一网一端一微”,及时对网络举报端口进行调整。

坚持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三不”一体推进提升整治工作质量。针对发现难的问题,增强监督严肃性、协同性、有效性,将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纳入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视监督之中。针对认定难的问题,适时出台纪律释义、政策答复,编辑案例释读,以案明纪,以案释规。针对查处难的问题,坚持问题导向,加大查处力度,真刀真枪解决问题,让广大群众切身感受到整治效果。针对整改难的问题,制发纪律检查建议、监察建议、工作建议,加大通报曝光力度,以案为鉴、以案促改,督促制定改进措施,举一反三堵塞制度漏洞。(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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