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市谯城区检察院办公室原副主任罗卫峰用单位加油卡为私家车加油问题。2015年1月至2018年3月,罗卫峰利用其负责管理单位公务加油卡的职务便利,违规用单位公务加油卡累计为其私家车加油98次,共计支出金额16996.89元。罗卫峰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被免去办公室副主任职务,并被责令退赔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