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统一部署和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安排,县委涉粮问题专项巡察组于2021年11月16日至12月20日对县发展改革委(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及其所属的常坟粮库、找郢粮库、城西粮库、城北粮库、魏庄粮库、四方湖粮库、古城粮库、陈集粮库、鲍集粮库、高庄粮库、淝河粮库、淮海粮库、龙亢中心粮库、徐圩粮库、双沟粮库、万福粮库、唐集粮库、河溜省级粮食储备库、山南国家粮食储备库19个基层粮库开展专项巡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巡察内容
按照推动根治粮食购销系统性腐败的要求,重点监督检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家粮食安全系列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党中央及省委省政府粮食安全决策部署情况,粮食业务主管监管部门履行管理职责、落实监管责任情况,国有粮食企业特别是基层粮库执行国家有关政策情况,粮食收购、储存、销售、出库等环节的廉洁风险和作风情况,各类监督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二、反映问题渠道
巡察期间,巡察组设立信访接待室,设置意见信箱、电子信箱,开通专门值班电话,受理群众来信来电来访。
(一)信访接待地点:怀远县榴城镇城市之星宾馆8523房间;
(二)意见信箱:怀远县榴城镇城市之星宾馆大门西侧、县发展改革委及所属粮库门口;
(三)邮政信箱:怀远县禹都大道501号行政办公中心三楼县委第二巡察组(邮编233400);
(四)电子信箱: hyxwdexcz@126.com;
(五)专门值班电话:15155259757。
受理信访接待和电话时间为工作日的上班时间,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16日。
根据有关规定和任务安排,县委涉粮问题专项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及党员干部等涉粮方面问题的信访,其他不属于专项巡察受理范围内的信访,按规定转交有关部门处理。
县委涉粮问题专项巡察组
2021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