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经党中央同意,自2024年4月至7月,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欲知平直,则必准绳;欲知方圆,则必规矩。这次党纪学习教育,是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举措。广大党员干部应当深入学习贯彻修改后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做到虚心学纪、笃思知纪、立规明纪、慎独守纪,坚持“学思行”贯通,切实推动党纪学习教育走深走实。
秉持“数间茅屋闲临水,一盏秋灯夜读书”的求学之心,坚持理论武装、常学常新,筑牢“思想之堤”。《通知》强调,党纪学习教育要注重融入日常、抓在经常,要原原本本学,坚持个人自学与集中学习相结合,紧扣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进行研讨,推动《条例》入脑入心。理论学习最忌“浅尝辄止”,有些干部只把党纪学习教育当作一个阶段性任务,思想上不重视,行动上不积极,使得党规党纪无法内化于心,思想的“总阀门”在不知不觉间就会松懈,最终“溃堤破防”。广大党员干部应当在《条例》学习上日日精进、久久为功,坚持逐章逐条学、联系实际学,坚持不懈用党规党纪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摒弃做“表面文章”假学习、搞“花架子”轻学习、耍“嘴皮子”不学习,做到在个人自学时 “常学常新”,在集体培训时“查缺补漏”,将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工作的强大动力。
紧绷“丈夫立身须自省,知祸知福如形影”的笃思之弦,坚决刀刃向内、自我革命,严守“纪律红线”。如何跳出治乱兴衰的历史周期率,经过百年奋斗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新的实践,我们党给出了第二个答案,那就是自我革命。敢于刀刃向内是共产党人的担当魄力,勇于自我革命是我们党区别于其他政党的显著标志,我们党之所以能够在风雨中“巍然不动”,不是因为从不犯错误,而在于从不讳疾忌医,敢于直面问题,善于自我反省,勇于自我革命,在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过程中呈现“螺旋式”上升发展。党员干部要明底线、善反省、知敬畏,要知道党的纪律规矩既是“紧箍咒”,也是“护身符”,以党规党纪为“尺”丈量言行,方能稳步向前,足不踏空。党员干部之间应当经常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在“唇枪舌剑”中勤掸“思想尘”、多思“贪欲害”、常破“心中贼”,打出一套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组合拳”。
挺膺“少年辛苦终身事,莫向光阴惰寸功”的躬行之姿,坚定一心为公、实干笃行,永葆“为民情怀”。及之而后知,履之而后艰。内化于心向外化于行的转变绝非易事,除了要具备“怎么做”的知识储备,更要有“要去做”的积极主动,以及“为谁做”的服务理念,只有知行合一,方能与阳奉阴违的“两面派”彻底划清界限,防止“低级红”、“高级黑”的出现。广大党员干部应当将党规党纪融入生活中的方方面面,努力营造公正廉洁的良好环境,在日常工作中坚持“严”的基调,树立“实”的作风,将“要我遵守”的约束转变为“我要遵守”的自觉。党员干部应当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执政理念,树立正确权力观,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经历过实践的磨练与群众的检验,经受住时间的考验与组织的监督,在民求我应、民需我做、民难我帮中永葆共产党人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