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远县:做实做细案件质量评查,助推案件查办提质增效

时间:2024-08-19 09:20    来源:怀远县纪检监察网  
【字体: 】      打印



“你镇办理的这起案件违纪事实表述不规范,被审查人简历中间有断档,请逐项整改……”这是怀远县纪委监委在开展日常评查后,向某乡镇纪委反馈案件评查结果的一幕。

案件质量是纪检监察工作的生命线。近年来,怀远县纪委监委紧盯影响案件质量的关键环节,以案件质量评查为抓手,制定案件质量评查工作实施办法,围绕事实清楚、定性准确、程序合规、管理规范、执行到位等核心要素,细化5大类19项评查细则,对评查发现的问题进行清单式反馈,督促抓实整改,着力构建质量优先、质效并重、多部门联动协作的常态化工作机制,提升执纪执法能力水平和规范化建设,助推案件查办质量提升。

该县纪委监委结合日常评查中发现文书、程序、执行等共性问题,制发“形式审核明白纸”“处分决定执行提示单”等指导材料,为相关纪检监察机构提供业务遵循。针对违纪违法事实表述不规范、定性量纪不精准等问题,围绕“六大纪律”,以纪检监察协作区为单位,通过典型案例汇编、审理“微课堂”、新条例解读等方式分片开展以案释纪,结合典型案例详细解读执纪执法标准和纪律处分运用规则,同时组织各纪检监察机构相互“把脉问诊”,找准短板弱项,促进共同进步。

“参与案件质量评查,既是对标对表,也是改进提升,通过类比分析自己和他人在案件办理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总结经验,也增强了自身的业务水平。”该县某乡镇纪委书记在参加完案件质量评查后如是说道。

据悉,今年以来,怀远县纪委监委共开展日常评查67件次,对招投标领域“第一种形态”处理案件、“群腐”案件专项评查60件次,开具表单60余份,反馈整改各类问题80余个,制发明白纸、提示单50余份,开展“微课堂”5次,助推办案质量和人员素质“双提升”。

“案件质量评查既是对案件本身的一次解剖体检,也是对案件承办人员的实训指导。下一步,我们将持续深化评查工作,把评查作为实训互学的平台,以评促改、以评促学、以评促用,稳固提升纪检监察工作的规范化、法治化水平。” 怀远县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

打印文章 | 加入收藏 |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