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0月24日至12月29日,县委第一巡察组对县民政局党委开展了巡察,2024年4月10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及省、市、县委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相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
局党委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整改方案,统筹推进全局巡察整改工作。局主要领导切实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职责,其他班子成员认真落实“一岗双责”,积极承担各自分管领域内的整改工作,逐项分解任务,细化整改措施,层层压实责任。坚持立行立改和常态长效整改相结合,具体整改和举一反三相结合,着力增强整改的全面性和系统性,推动民政工作再上新台阶。
聚焦问题清单,整改初见成效
(一)聚焦党中央及省委、市委、县委各项决策部署在基层的落实情况问题整改
1.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有差距
(1)针对“学习研讨与工作实际结合不够紧密”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党委会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第一议题”,第一时间组织传达学习。二是制定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坚持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首要内容学习并及时开展研讨,2024年以来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民政工作学习4次。 三是开展“三会一课”学习,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纳入学习内容,并开展研讨。
(2)针对“对全县民政工作指导统筹规划不够”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局党委研究制定了《2024年全县民政工作要点》,谋划了2024年民政重点工作,明确任务目标。二是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了《怀远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怀远县“十四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中心组成员围绕“两个规划”结合工作实际开展了研讨。三是局主要领导针对民政工作指导统筹规划不够、规划制定滞后问题进行了深刻检讨。
2.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力度不够
(3)针对“养老服务水平需要提升”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排查摸底,全面掌握全县261名护理人员年龄、专业等情况。二是加强护理人员培训,根据培训计划,已开展2次线下养老护理员培训课程,对全县43家养老机构86名护理员进行了培训。同时向各机构分享了宁波市先进的养老护理视频,组织各机构开展线上自学。三是下发了《关于督促相关人员退出工作岗位的通知》,白莲坡镇、褚集镇、兰桥镇已对3名到龄护理员进行辞退。
3.党委领导作用发挥不够充分
(4)针对“党委会议程序不严谨”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2023以来涉及人事任免的党委会议记录进行自查。经自查,2023年以来,局党委共研究人事任免13次,均严格执行了回避制度。二是严格执行新修订的《怀远县民政局党委议事规则》,落实回避制度。
(二)聚焦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整改
4.局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够扎实
(5)针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需持续加强”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研究安排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对班子成员及局属各单位负责人开展谈心谈话,加强日常监督提醒。二是党委会上学习县纪委全会精神,同时利用“三会一课”开展违纪违法典型案例的学习。三是召开2024年党风廉政建设暨警示教育专题会议;开展“以案学法 以学明纪”主题党日活动,组织全体党员前往县法院警示教育基地开展学习交流活动。
(6)针对“社会救助监管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局党委扩大会议,研究2024年全县民政工作要点。二是印发《怀远县社会救助重点工作清单》,清单明确加强社会救助监督检查,持续深入开展社会救助领域突出问题整治。开展社会救助线上申报要素材料全覆盖检查,到户抽查、走访169人次,发现问题,均已整改完成。三是集中组织开展社会救助政策宣传活动,并同步开展“五个一”活动,印制20000份救助政策宣传单全部下发到村居;安排各乡镇街道开展一次“敲门行动”“入户宣讲”,举行政策交叉互连检视活动,在常坟镇、包集镇利用集市分别开展救助政策面对面活动。
(7)针对“对二级机构的领导监督不严格”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整改会议,对会议不规范等问题整改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组织人员进行培训,明确专人记录会议记录。二是完善制度,制定了救助站物品发放制度和救助站会议制度。三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
5.派驻组督促局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力度不够
(8)针对“警示教育缺乏针对性和实效性”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通过制发《工作提示函》、列席党委会议等方式,督促县民政局党委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二是督促县民政局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经常化制度化开展谈心谈话、警示约谈活动。巡察整改以来,县民政局已开展谈心谈话9人次。
(9)针对“履行监督职责不够深入”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集中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工作规则》《县纪委监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对派驻机构直接领导统一管理的若干规定》等,传达学习了中央纪委和省市县纪委全会精神及违纪违法典型案例,提升了纪检监察干部的履职能力和廉政意识。二是结合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程建设招投标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以及民政行业特点,对县民政局及其所属二级机构重点工作落实情况开展监督。三是认真分析研判和处置问题线索,提升案件办理质效。
6.财务管理不严格
(10)针对“财务人员业务水平较低”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邀请县财政局会计管理局专业人员为民政局全体财务人员进行培训,并组织财务人员学习《怀远县民政局财务管理办法》,提高财务人员业务水平。二是积极与县财政局对接,目前已经按照县财政局要求,规范使用会计科目。三是巡察期间荆山公墓已按要求按月附齐银行对账单。四是组织财务人员对2022年以来账目开展了自查,未发现问题。
(11)针对“财务报销手续审核把关不严”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立行立改,将缺少的相关签字、印章核实补齐。二是严格按照《怀远县民政局财务管理办法》,落实报销审批制度,由经办人、业务部门负责人、业务分管领导先行审核,再由财务人员、办公室负责人、财务分管领导审核把关,局长终审签批,进一步规范财务支出票据审核手续。三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
(12)针对“支付依据不完整,必要附件缺失”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已经补齐相应附件。二是严格落实《怀远县民政局财务管理办法》,明确了财务报销审批附件要求。三是建立经办人、业务部门负责人、业务分管领导先行审核,财务人员、办公室负责人、财务分管领导审核把关,局长终审签批程序,规范财务支出票据审核手续,确保支付票据、附件、签字等报销手续完整。
(13)针对“固定资产未按规定登记入账”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已将相关固定资产登记入账。二是对局机关及局属单位固定资产进行全面核查,所有单位固定资产均登记入账。
7.违反财务规定问题偶有发生
(14)针对“作废发票违规入账报销费用”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经核实上述票据是由报刊发行单位开具,今后将认真审核,举一反三,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二是建章立制,制定《荆山公墓财务管理制度》。三是组织财务人员对近年来的报销票据进行自查,未发现旧版手工发票报销情况。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问题整改
8.党建主体责任落实不够扎实
(15)针对“局党委对所属党支部指导管理不严格”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局机关及局属党支部和社会组织党支部党员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二是严格落实局基层党组织党建主体责任,对局属各党支部书记党务干部40余人开展业务能力培训。三是严格落实按月提示、交叉互查、年度考核、“三会一课”等组织生活制度,指导离退休支部规范开展党建活动。
(16)针对“民主生活会档案材料缺失较多”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局党委班子成员召开专题会议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对巡察反馈缺少材料等问题进行深刻反思。二是结合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普遍开展谈心谈话,认真撰写对照检查材料,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规范整理民主生活会材料。三是组织开展党建工作业务培训,对民主生活会材料整理归档、记录要求进行学习。
9.对基层党组织建设重视不够
(17)针对“党支部作用发挥有缺失”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党务工作者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二是开展党务干部培训会,对各党支部书记和党务工作者进行党务知识培训。三是局党建办加强所属党支部的日常监督指导,每月下发党建重点工作提示单,每季度开展党建工作交叉互查,针对互查问题严格落实整改,今年以来开展互查3次,下发问题反馈单26次。四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
10.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不扎实
(18)针对“对选人用人工作政策规定学习不够深入”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党委会会议,深刻检视反思对选人用人工作政策学习不足,重视不够的问题,制定专项整改措施,局党委每年安排不少于1次的选人用人专题会议。二是在局党委会议上学习了《怀远县机关事业单位股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办法》,围绕局选人用人情况,局领导班子开展深刻研讨。
(19)针对“未执行领导班子成员分工报备制度”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局党委召开会议认真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关于做好县委管理的领导班子成员分工调整报备的通知》。二是党委会议研究领导班子成员工作分工已按规定程序报备。
(20)针对“干部交流轮岗力度不够”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局班子成员、局属股室负责人、二级机构负责人对《怀远县直属机关内设机构干部交流轮岗办法》进行了专题学习。二是对全局在编在岗人员进行摸排统计,建立后备人员库。三是制定干部交流轮岗方案,按规定程序对相关干部进行交流轮岗。
(21)针对“干部选拔任用文书档案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负责文书档案的人员学习《怀远县机关事业单位股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办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二是已修改相关文书档案。
三、巩固整改成果,注重长效发展
(一)提高政治站位,持续压实整改责任
坚持目标任务不变、标准要求不降、工作力度不减,在前期整改的基础上,进一步压实党委主体责任、压实“一把手”第一责任人责任、压实分管领导“一岗双责”责任,持续保持层层有压力,个个有动力的工作局面。
建立长效机制,持续推动整改攻坚
持续做好巡察整改工作,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不定期开展“回头看”,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回潮;对未完成的整改任务下大力气持续推进;对出台的制度规定,强化执行力度,确保落地生根、见到成效。
(三)巩固整改成效,持续推动改革发展
围绕巡察指出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将巡察整改作为改进和推动工作的重要契机,将问题整改和推进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结合起来,举一反三,真正把巡察整改工作成效体现到推动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具体实践中,推动全县民政各项工作迈上新台阶、取得新突破。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地址:安徽省蚌埠市怀远县榴城路229号,联系电话:0552-8356088,邮箱:mzj8215004@163.com。
中共怀远县民政局委员会
2024年12月11日